顾漫说:“世界上情诗有很多,但最美丽的肯定是——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。”
何以笙箫默讲的就是这么一个故事。
一直很喜欢何以琛这个人物,其实小说里痴情的男人有很多,但最真实的一定是何以琛。
他不动声色的等了七年,只留下几乎每本书里杂乱的笔迹,力透纸背和杂乱潦草透露出主人的烦躁不安和焦躁难耐。表面一派平静,但只有以玫知道那平静代表着什么——平静是因为有所决定,决定要等下去。
也许每个人生命中都存在一个魔星,只有那个人才能如此深刻的影响到自己,干扰自己的判断和理智。
大学里的赵默笙,少年不识愁滋味,跟着何以琛后面跑,天真到连拒绝都听不出来,幼稚到连矜持撒娇都不会,但正是她不掺杂质的快乐像一缕阳光,不打招呼的穿过层层阴霾,照到何以琛的心底。由此,何以琛初开始懂情,便为她动情,由此纠缠一生。
一直很欣赏这样的男生,默默的疼惜唯一的人,对别人是一贯的冷静和疏离,但这样的人世界上究竟存不存在还是个问题。
[编辑:李晋]